孔子学院设立流程

  孔子学院的设立流程如下:

  国外合作方向孔子学院总部提交筹备设立建议方案及相关材料→总部评定合作方的资质与条件→双方互相进行考察和协商→签署合作协议→成立学院理事会→确定院长、各部门负责人→学院正式成立。

  拟设立孔子学院的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申请信函、合作协议书(草案)、当地汉语教学的历史、现状和发展前景预测分析报告、合作方资质证明文件(法人证书或注册证明等)。

  质量认证

  为保证孔子学院的办学特色和教学质量,总部将对各学院进行定期评估,实施质量认证。

  质量认证的内容包括:总院总体规模、绩效、运行管理情况、教学质量和特色、年度工作总结、发展计划等。

  项目联系

  孔子学院项目由中国国家对外汉语教学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汉办)负责,欢迎符合条件的各国高等院校及其它以促进汉语教学及文化交流为目的的机构提出合作建设孔子学院的申请。

  联系人:国家汉办交流处 孙志超 武志文

  电话:0086-10-88026128

  传真:0086-10-88026129

  E-mail: jiaoliu@hanban.edu.cn

  地址:北京中关村南大街乙56号

  邮政编码:10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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