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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美使馆教育处的电子邮箱:
admin@sino-educatio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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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由中国驻美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人员在外学习进修的证明材料。凡在美国正规大学(学院)、研究机构注册学习毕业或结业以及从事进修、合作研究等工作的留学人员,在确定回国定居以前均可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已回国留学人员也可向教育处组申请补办回国证明)。按国家有关政策享受留学回国人员待遇,如购买免税物品、办理工作调动等。

请对照留学院校所在使领馆辖区,向相应使领馆教育处组申请办理留学回国证明。

在驻美使馆馆区留学者,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须在驻美使馆教育处留学人员报到系统内进行报到注册:

请将以下材料邮寄我处(一般请在回国前一个月左右申请办理),并在信封上注明“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字样:

1)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表(网上申请并打印)

2) 毕(结)业证书复印件(确定能获学位,但还未获证书者,请提供校方开具的证明)和来美第一份I-20表,无毕(结)业证书者提供第一份及最后一份DS2019表的复印件或其它能证明在美留学进修的材料;

3) 有效中国护照 照片页、签证页及I-94表的复印件(未保留I-94表复印件的已回国留学人员请提供护照上有出入境章页复印件);

4) 回国机票复印件或电子票打印件;

5)写好回邮地址的回邮信封(贴好邮票,小信封:美国境内44美分以上,寄回国内,98美分以上;其他类型信封邮资请咨询美国邮局。不接受Fedex等其他邮递渠道)。

驻美使馆馆区留学人员申请回国证明邮寄地址:
EDUCATION AFFAIRS OFFICE OF CHINESE EMBASSY
3505 International Place, NW
WASHINGTON, DC 20008
(请在信封上用汉字注明“申请留学人员回国证明”)

备注:

*对毕业即回国的同学,由于尚未领取毕业证书,可请学校出具有关证明即可。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只需提供以上材料中的1)和5)项

*已回国的留学人员可申请补办,申请材料同上,如果回国机票遗失,请提供已经回到国内的其他证明材料(护照上入境章页复印件或用人单位开具的证明)。

请登录教育处网上注册报到系统查看证明是否已办理。

驻美大使馆馆区留学人员咨询电话(非本馆区的留学人员请向相应领馆咨询):

自费留学人员:位东202-2431159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易军 202-2431166

已入外籍的人员,可申请“原留学入外籍人员身份证明”,须提供如下材料:

1)已注销的原中国护照信息页复印件;

2)现国籍的有效护照住处页复印件;

3)学位证书复印件;

4)中文简历;

5)书面申请;

6)中国雇用单位证明或赴华办公司注册证明或拟办公司的计划书(须有时间、地点、公司名称等信息);

7)写好回邮地址的回邮信封(贴好邮票,小信封:邮资请咨询美国邮局。不接受除邮局以外其他邮寄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美使馆教育处
The Office of Educational Affairs of the Embassy of P.R.China in U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