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留学服务中心是国内唯一得到中国教育部授权和认可开展此类业务的服务机构。留学回国人员可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办理国外学历评估。
评估时需提交的材料包括:出境前最后学历学位证书证明;国外学历证书复印件,验看原件;国外学习成绩单或论文引言复印件,验看原件;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护照复印件,验看原件;申请人留学所在院校的国际互联网网址。
北京地区的申请者,可持证件及有关材料,直接到留学服务中心国际合作处办理评估申请,填写“留学回国人员国外学历评估申请表”,并缴纳一定数额的评估费和证书翻译费。
北京以外地区的申请者,应将评估材料及证书交地市级以上人事部门或当地留学服务中心审核,并在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加盖单位公章和经办人签字后方为有效。评估费可通过邮局汇至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际合作处,汇款单上注明:XX国学历评估费。
评估一般需要十个工作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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