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教育部设立,全称为“教育部资助留学人员短期回国工作专项经费”,又称“春晖计划”。
主要资助对象:
获得博士学位并在本专业领域取得较突出学术成就的留学人员(包括已获得国外长期、永久居留权或留学再入境资格者)。
主要资助形式:
回国的单程国际旅费。
主要资助范围:
回国参加科研合作、学术交流及国际会议;组织短期研讨班、讲习班、联合指导博士生;引进技术对贫困地区进行扶贫开发;参加国有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教育部或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批准的其他短期回国服务活动。
“春晖计划”每年资助的学科领域、专业方向和项目、会议等视国内需要而设置,重点支持教育部直属高校及西部地区院校的合作与交流。
申请手续:
“春晖计划”专项经费常年受理,择优资助。申请者可先通过《神州学人》两刊或直接向各使(领)馆教育处(组)查询教育部发布的当年资助目录,下载教育部“春晖计划”
资助留学人员短期回国服务专项经费申请书,然后向使(领)馆教育处(组)提出申请。
第三届“春晖杯”中国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大赛拉开帷幕
我馆区留学人员积极参加“春晖杯”创业大赛
2007年度教育部“春晖计划”资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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