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详情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动态

关于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相关项目面向在国外留学人员选拔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1年01月22日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聚焦加快建设人才强国目标,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和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将继续面向在外留学人员进行选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照“个人申请、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审核推荐、国内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二、选拔办法

  选拔办法可在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 - 出国留学 -申报指南 - 综合项目专栏中的“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和“2021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专栏”查询。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1. 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4.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5. 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因疫情原因申请放弃公派留学资格或资格有效期内未能派出的除外)。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条件

  选拔对象为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注册的国家公派或自费留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国外获得硕士学位毕业离校不超过一年的人员(不包括毕业离校已回国人员)、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申请时,应届硕士毕业生及获得硕士学位毕业离校不超过一年的人员应已获得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的证明;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应继续在本校攻读博士学位(因导师工作变动学生随之转学的情况除外),须出具就读院校注册证明、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的证明。在外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还应提交导师同意函,被录取后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从博士第二年开始计算。

  选拔对象不包括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2021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条件

  1. 博士研究生

  申请时应为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注册的国家公派或自费留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国外获得硕士学位毕业离校不超过一年的人员(不包括毕业离校已回国人员)、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时,应届硕士毕业生及获得硕士学位毕业离校不超过一年的人员应已获得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应继续在本校攻读博士学位(因导师工作变动学生随之转学的情况除外),须出具就读院校注册证明、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被录取后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从博士第二年开始计算。

  2. 硕士研究生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外高校或机构正式注册的攻读硕士学位第一年(学制为一年的硕士研究生除外)的学生,申请时须出具就读院校注册证明,被录取后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从硕士第二年开始计算。

  (四)其他要求

  1.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对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均不再资助学费,此部分人员申请时应已获得外方全额学费资助或免除全部学费。艺术类项目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仍可申请学费资助。以上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相关项目选派办法。

  2.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和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以下申请不予受理:

  (1)申请人为本科在读的。

  (2)申请人为硕士在读,但不属于应届硕士的。

  (3)申请人硕士毕业已经离校回国的。

  (4)申请人已进入博士二年级及以上阶段的。

  (5)外方未免除学费或未提供全额学费资助的。

  3. 艺术类项目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的,以下申请不予受理:

  (1)申请人为本科在读的。

  (2)申请人已进入硕士二年级及以上阶段的。

  (3)申请人虽为硕士一年级,但学制仅一年的。

  4. 因疫情原因滞留国内的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注册的全日制留学人员,视同正在国外留学的人员,如符合相关项目申请条件,可按要求申请。

  四、受理范围

  按照属地受理原则,我处仅接受以下地区符合条件的留学生申请:马里兰州、特拉华州、弗吉尼亚州、西弗吉尼亚州、南卡罗来纳州、北卡罗来纳州、田纳西州、肯塔基州、犹他州、爱达荷州、蒙大拿州、怀俄明州、内布拉斯加州、南达科他州、北达科他州、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德克萨斯州、佐治亚州、阿拉巴马州、俄克拉荷马州、阿肯色州、路易斯安那州、佛罗里达州、密西西比州和波多黎各。

  国内学校在籍学生在国外交流期间,如希望申报上述项目,应由国内学校推荐,不通过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受理。

  五、受理时限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和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请受理时间均从北京时间2021年3月10日0时开始,到北京时间3月31日24时截止。申请人应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在国外留学申请人用)”或“2021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外研究生类别申请人)”要求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我处报送一份电子版申请材料(所有材料汇总在一个PDF文档中)。电子版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美国东部时间2021年3月31日24时。

  电子材料接收邮箱地址、收件人为:jinming@sino-education.org,Ming Jin。邮件标题请用中文注明“姓名+所在学校名称+申请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奖学金或申请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奖学金”。

  联系人: 金 明

  咨询电话:202-243-1159

  电子邮件:jinming@sino-education.org

  驻美大使馆教育处

  2021年1月22日